专科起点升本科专业
音乐类专业(加试编码 Z2) 音乐类报考专业:含音乐教育、音乐编辑、计算机音乐、音响导演及音乐表演等方向。 | |||
专业考试 科目及分值 | 专 业 考 试 要 求 | 参考书目 | 备注 |
视唱(面试) 满分150分 | 1.考试内容:视唱曲1-2首(音乐表演专业2首),每首长度约8-16小节;一升一降范围内各大小调式及民族调式;2/4、3/4、4/4、3/8、6/8等常见节拍形式;简单节奏组合为主,包含切分音、三连音等较复杂节奏类型;音域在小字组a到小字二组e之内。 2.考试要求:掌握各种常用音符、附点音符、休止符的时值和切分音、三连音、弱起节奏以及2/4、3/4、4/4、3/8、6/8等节拍;每条视唱演唱时音高、节奏准确,速度前后一致,富有音乐感;能清晰地划拍或击拍视唱。 3.考试形式:面试,视谱即唱。限五线谱谱式,固定唱名法演唱。准备时间约2分钟,考试时间不超过2分钟。试卷由监考人员从试题库中随机调出,一人一卷。开始考试前由专家在钢琴上给出该曲调的主和弦及第一个音。 | 1.《单声部视唱教程》上海音乐学院视唱练耳教研组编,上海音乐出版社。 2.《视 唱》 朱建萍、李晓薇编著,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。 | 视唱是考生入学考试的必考科目之一,通过视谱即唱的测试来考查考生的音准感、节奏感、音乐表现能力以及读谱能力,从而衡量考生是否具备专业学习的基本素质和条。 |
声乐(面试) 满分150分 (音乐表演专业面试演唱) | 1.考试内容:考生自选歌曲一首。演唱时间不超过5分钟。 2.考试要求: ①声带无毛病,能够运用良好的发声方法进行演唱。 ②用较准确的语音(普通话、方言、外国语言)演唱。 ③歌剧咏叹调须用原调演唱。 ④不允许自带伴奏,不得用音像制品伴奏。如需伴奏,考生须提供乐谱,由考点提供伴奏或自弹自唱(仅限钢琴)。 3.考试形式:面试,钢琴伴奏现场演唱。 | 声乐或器乐(演唱或演奏)面试任考一项,考生须在报名时确定其中一项作为主试科目。 | |
器乐(面试)满分150分(音乐表演专业面试演奏) | 1.考试内容: ①乐器种类:中外各类乐器。 ②考生自选乐曲一首。演奏时间不超过5分钟。 2.考试要求: ①演奏流畅、准确。无不良演奏习惯及明显失误。 ②能感悟音乐作品,准确把握音乐风格。 3.考试形式:面试,现场演奏(不允许伴奏)。 | 声乐或器乐(演唱或演奏)面试任考一项,考生须在报名时确定其中一项作为主试科目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