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学校党委《关于选聘部分单位院长助理的通知》(晓委发〔2025〕27号)文件精神,结合教师发展学院事业发展与实际工作需要,决定面向院内选聘院长助理1名。具体工作方案如下:
一、选聘时间
2025年5月
二、选聘条件
1. 具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和全局观念,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;勇于创新、勤奋务实、严于律己、乐于奉献。
2. 具有一定的相关业务管理工作经验。
3. 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。
4. 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。
三、选聘程序
1. 成立工作组。成立由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及支委委员组成的选聘工作组,制定选聘工作实施方案。
2. 发布通知。选聘工作方案经校党委审核同意后,由直属党支部负责实施,在学院网站发布选聘通知。
3. 自荐报名。教师根据岗位和选聘条件进行自荐报名。
4. 民主推荐。由各党小组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民主推荐,向直属党支部提交推荐人选情况。
5. 资格审查。直属党支部汇总人员情况,进行资格审查。
6. 讨论初定。根据报名情况和选聘条件,学院选聘工作考核小组进行综合考察和民主评议,并在一定范围内再次征求意见。
7. 上报审核。将初步人选上报校党委,进行审核把关。
8. 确定人选。学院结合审核结果,召开党政联席会确定拟任人选,上报校党委,经同意后确定最终人选。
四、岗位工作内容
1. 协助院领导组织制定学院事业发展规划,落实学院年度工作计划。
2. 协助院领导开展项目开发、业务拓展、项目实施、对外合作等相关工作。
3. 协助院领导做好学院日常事务管理。
4. 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五、工作要求
1. 规范程序。全程接受党委组织部指导、监察室监督。
2. 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。
3. 保证教师发展学院工作平稳、有序。
4. 回避原则:报名参加竞聘人员不参与选聘工作考核小组工作。
六、管理与考核
1. 院长助理任职期间,由学院参照处级干部进行日常管理。
2. 院长助理聘期一般为三年。
3. 由学院组织考核,实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。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,考核结果分为“优秀、合格、基本合格、不合格”4个等次,年度考核“合格”者续聘、“不合格”或连续两次“基本合格”者解聘。
4. 因工作任务终止或岗位调整,学院根据需要可不再聘任。聘期内因个人原因出现影响履职的、造成工作失误或不良影响等问题的,随时终止聘任。
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(周二)16:00,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表电子稿发至邮箱404230963@qq.com,纸质稿交至学院办公室(4号楼702室),联系人:陶老师 86569274。
中共南京晓庄学院教师发展学院直属党支部
2025年5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