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师发展学院关于选聘院长助理的通知

发布者:李勇发布时间:2025-05-17浏览次数:10

    根据学校党委《关于选聘部分单位院长助理的通知》(晓委发〔202527号)文件精神,结合教师发展学院事业发展与实际工作需要,决定面向院内选聘院长助理1名。具体工作方案如下:

一、选聘时间

20255

二、选聘条件

1. 具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和全局观念,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;勇于创新、勤奋务实、严于律己、乐于奉献。

2. 具有一定的相关业务管理工作经验。

3. 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。

4. 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。

三、选聘程序

1. 成立工作组。成立由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及支委委员组成的选聘工作组,制定选聘工作实施方案。

2. 发布通知。选聘工作方案经校党委审核同意后,由直属党支部负责实施,在学院网站发布选聘通知。

3. 自荐报名。教师根据岗位和选聘条件进行自荐报名。

4. 民主推荐。由各党小组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民主推荐,向直属党支部提交推荐人选情况。

5. 资格审查。直属党支部汇总人员情况,进行资格审查。

6. 讨论初定。根据报名情况和选聘条件,学院选聘工作考核小组进行综合考察和民主评议,并在一定范围内再次征求意见。

7. 上报审核。将初步人选上报校党委,进行审核把关。

8. 确定人选。学院结合审核结果,召开党政联席会确定拟任人选,上报校党委,经同意后确定最终人选。

四、岗位工作内容

1. 协助院领导组织制定学院事业发展规划,落实学院年度工作计划。

2. 协助院领导开展项目开发、业务拓展、项目实施、对外合作等相关工作。

3. 协助院领导做好学院日常事务管理。

4. 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五、工作要求

1. 规范程序。全程接受党委组织部指导、监察室监督。

2. 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。

3. 保证教师发展学院工作平稳、有序。

4. 回避原则:报名参加竞聘人员不参与选聘工作考核小组工作。

六、管理与考核

1. 院长助理任职期间,由学院参照处级干部进行日常管理。

2. 院长助理聘期一般为三年。

3. 由学院组织考核,实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。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,考核结果分为“优秀、合格、基本合格、不合格”4个等次,年度考核“合格”者续聘、“不合格”或连续两次“基本合格”者解聘。

4. 因工作任务终止或岗位调整,学院根据需要可不再聘任。聘期内因个人原因出现影响履职的、造成工作失误或不良影响等问题的,随时终止聘任。

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520日(周16:00,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表电子稿发至邮箱404230963@qq.com,纸质稿交至学院办公室(4号楼702室),联系人:陶老师 86569274

附:教师发展学院院长助理竞聘报名表.docx



中共南京晓庄学院教师发展学院直属党支部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55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