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,执行国家关于成人高等教育的政策,执行继续教育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。
二、依托专业优势,协助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宣传工作。
三、二级学院应设分管成人高等教育的(副)院长1人,设有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日常教学和学生管理工作。
四、负责编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,制定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。
五、负责学生学籍档案的建立。学生报到入学后,及时建立学籍档案,督促学生提交学籍材料。
六、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。组织新生学习党和国家关于成人高等教育的方针、政策,以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明确学习目的,端正学习态度,树立良好学风。
七、负责协调教学场地和教学设备,配备好管理人员,做好日常教学管理工作。
八、负责安排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授课。选派校内优秀教师到函授站进行面授,指导函授站教学工作。
九、负责日常教学管理工作。 严格执行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,组织和安排教学工作,确保教学质量。提前一个月向继续教育学院上报面授课表,并按照核准后的课表进行面授教学。根据教学进度,做好学生自学、作业、出勤、考试等工作。
十、负责专业课程考试管理工作。负责本专业校内课程考试的试卷编制、批改、核分、成绩记载等工作。负责函授站主干课程统考的试卷编制、批改、核分、成绩记载等工作。认真组织考试相关工作,严肃考试纪律。
七、负责协助继续教育学院做好毕业生工作。对符合毕业条件学生,做好图像信息数据审核上报工作,组织填写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材料,保存好学籍资料并于毕业时报送继续教育学院。
八、负责函授站学生学位论文的指导和答辩工作。对于符合申请学位的学生,安排教师进行论文指导和参加学位论文答辩。
九、负责毕业证书、毕业生档案、学位证书等材料的发放工作。
十、负责做好成人高等教育专业建设工作。按照江苏省教育厅相关要求,做好成人教育特色专业、重点专业和精品课程等专业建设工作。
十一、协助继续教育学院做好学费收缴工作。